近日,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—2025年)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表示,到2025年,基本形成布局合理、开发有序、生态友好、管控有效、保障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局面,矿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。
到2035年,基础地质调查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不断加强,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持续增加,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稳定提升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、结构和布局得到全面改善,矿业开发集中度、规模效益和科技含量大幅提高,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达到新高度,矿业企业实现规模化、集约化经营。绿色勘查全面实施,全省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,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,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协调。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更趋完善,现代矿业市场体系基本建立,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。
具体涉及铁矿石和煤炭内容如下——
甘肃省矿产资源分布高度集中,89%的石油集中于庆阳地区,83%的煤炭集中于陇东地区,93%的铁矿石集中于张掖、酒泉、甘南地区,99%的镍、全部的铂族和74%的铜、92%的钴集中于金昌地区,97%的铅锌、88%的锑集中于陇南地区,99%的钨集中于张掖、酒泉地区,75%的金集中于陇南、甘南地区。
对于铁、铜、镍、钴、锑等紧缺金属矿产资源,稳定省内现有产量,保持镍矿生产能力12万吨(金属量)/年,加快地勘基金成果转化,新增一批优质产能。加大中、小型铁矿的整合力度,适度控制千米以深矿井和小规模低品位铁矿的开发,加快形成以能源资源基地、国家规划矿区、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供应局面。
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。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,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采矿权。规划期不再新建和改扩建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、年产低于90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。适度控制小规模、低品位金属矿产的开发,不再新建年产矿石30万吨以下露天铁矿、10万吨以下地下铁矿、30万吨以下铜矿。
从面临挑战看,甘肃省矿产资源刚性需求和供应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。能源矿产方面,煤炭资源丰富,但缺少焦煤、无烟煤,开发程度和有效产能释放不足,资源分布“陇东富、中部有、河西贫”,资源消费“西中高,东南低”,煤炭资源和实际需求存在区域性供需矛盾。
河西矿业经济协调发展区。包括嘉峪关市、酒泉市、金昌市、武威市和张掖市。该区位于北山、龙首山、阿尔金、北祁连等重要成矿区带,成矿地质条件优越、找矿潜力大。充分发挥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,加大北山、阿尔金地区基础地质调查、地勘基金投入力度,加强煤、铁、铜、镍、钴、金、锰、钒、晶质石墨、萤石、凹凸棒石粘土、饰面用石材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,引导社会资本投入。支持有色冶金、新材料等产业发展,依托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条,为建设河西走廊经济带提供资源保障。
中部矿业经济转型示范区。包括兰州市、白银市、定西市(不含漳县、岷县)、临夏州。该区位于北祁连成矿带的东段,工业基础好,商贸物流、金融外贸和社会服务体系完善。以煤炭、有色金属勘查开发为重点,加强煤、铜、铅锌、金、陶瓷土、水泥用灰岩、冶金用石英岩、建筑用石料等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。积极推进窑街、靖远、白银等老矿区深部及外围增储勘查,保障骨干企业可持续发展。加快矿业转型升级,发挥金属冶炼优势,进一步提高采选冶工艺水平,形成矿产品加工、物流等全产业链。
陇东能源清洁生产引领区。包括平凉市、庆阳市。该区位于鄂尔多斯盆地西缘,是我国石油、天然气、煤炭资源富集区。进一步统筹油气与非油气、煤炭与砂石土等矿产资源开发空间和时序,开展分层开发利用技术研究论证,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,鼓励企业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。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评价、绿色开发利用。加快灵台、宁正、沙井子等矿区资源开发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,打造以石化、煤电一体化为核心的陇东产业集群。
围绕重点成矿区带,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。聚焦山丹—永昌煤田、肃北煤田,持续加大河西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力度,开展陇东地区煤层气勘查试点。聚焦陇南大桥一带金、夏河—合作金、北山铜镍、敦煌—肃北钒、酒泉晶质石墨、敦煌钾盐,以及肃北、金塔、山丹钴,金塔、高台萤石等,开展矿产资源勘查。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地质勘查,引导拉动社会资金投入,实现勘查增储。(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矿业情报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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